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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概述
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已获越南政府总理批准,纳入《至2015年及面向2020年越南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》,根据2006年8月21日第1107/QĐ-TTg号决议执行。2006年12月1日,巴地头顿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首次颁发投资证书,批准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基础设施开发和经营项目,投资注册证书编号为49221000009。
至2007年7月18日,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2441/QĐ-UBND号决议,收回土地用于建设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。然而,直到2011年11月10日,工业区投资方才完成规划审批手续,并获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1/2000详细规划(第2602/QĐ-UBND号决议)。
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规划总面积145.7公顷,其中可租赁工业用地总计104.79公顷(包括仓储用地及现有工业用地),位于巴地头顿省富美市美春坊(原新城县美春社):
距富美港12公里
距市牌港5公里
距龙城国际机场20公里,距新山一国际机场70公里
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规划为多行业工业区,重点吸引无污染行业,如轻工业、皮革制品、纺织服装、建材、食品饮料、电子装配、制冷设备制造等环保型产业。
II. 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基础设施
供电系统:电力来源于国家电网和富美电厂,供电通过两座变电站(110KV/22KV - 40MVA),并通过22KV电缆接入各工厂。
供水系统:用水来自富美水厂,供水能力达40,000立方米/天。
污水处理系统:设有两座污水处理站,每座处理能力1,500立方米/天,处理后的废水可达越南环保技术标准A级排放标准。
工业气体供应:由CNG股份公司提供,根据租户需求接入。
园区道路系统:毗邻41号国道,园区内道路设计为四车道,路宽15-28米,两侧人行道宽5.5-7.5米。
III. 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土地租赁费用
基础设施使用费:130美元/平方米(租赁期限至2056年12月1日),价格可能根据租赁时间和面积调整。
管理费:0.4美元/平方米/年(每年可能调整)。
污水处理费:
达B级标准:0.4美元/立方米
达A级标准:0.35美元/立方米
电费:按照政府规定电价执行。
水费:12,500越南盾/立方米。
备注: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,可能会变动,恕不另行通知。
IV. 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投资吸引情况
目前,美春 B1 大洋工业区出租率约为45%,但其中多个项目尚未建设投入运营。已投产的项目包括:
同进钢铁厂
南越兴玻璃生产厂
TOTA 石英石生产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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